华能华北分公司杨柳青热电厂2024-2027年设备检修用车辆租用及运输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北分公司杨柳青热电厂2024-2027年设备检修用车辆租用及运输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我厂设备检修用车辆租用及运输项目主要包含设备检修用所需车辆的租用及设备的运输、所需运输设备的吊运、倒运和装车以及备件到货卸车、倒运等工作。
本合同为年度维保项目,若招标方每年对投标方评价为不合格将终止合同,若评价合格则继续执行合同。
工期:三年,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规模:4*300MW
范围:华能华北分公司杨柳青热电厂2024-2027年设备检修用车辆租用及运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项目经理提供所在投标单位在职近3个月社保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车辆租用或运输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包含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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