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药饮片代煎、制膏(膏方)及配送服务项目院内谈判公告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药饮片代煎、制膏(膏方)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1
中药饮片代煎及配送服务
1项
50万元/年
2
中药饮片制膏(膏方)及配送服务
1项
10万元/年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报价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响应无效。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3.服务地点:配送全国。
4.本项目兼投兼中。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报价(提供《响应函》)。
5.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为经营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已领购本次谈判文件。
五、获取谈判文件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