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11、12、40厂房非核级管道及支吊架安装劳务分包招标
本招标项目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11、12、40厂房非核级管道及支吊架安装劳务分包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05E
2.2招标项目名称
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11、12、40厂房非核级管道及支吊架安装劳务分包
2.3招标项目概况
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11、12、40厂房非核级管道及支吊架安装劳务分包。
2.4招标范围
完成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核岛安装工程11厂房、12厂房、40厂房工程工艺和辅助管道系统的非核级管道及支吊架安装工作,与管道直接连接的穿墙和穿楼板的贯穿件安装,
具体工作范围以甲方实际发放的施工图纸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安装工程中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支吊架安装、临时支撑、试压吹扫/冲洗试验(临措材料、安装拆除及试压吹扫/冲洗过程的所有配合、处理等)、成品保护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资料(三门)》。
2.5项目地点
浙江省三门县核电现场
2.6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结束,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
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分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协议(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如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满足招标业绩要求的关键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潜在工程/服务供方调查登记表-审报材料》中的全部内容,格式详见招标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1月8日17:00—2024年11月13日17: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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