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九台电厂电锅炉灵活性调峰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竞争性采购公告
截标/开标时间:2024-11-1516:00:00
项目类型:工程分包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11-816:15:40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4-11-1116:00:30
华能九台电厂电锅炉灵活性调峰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项目业主)签订华能九台电厂电锅炉灵活性调峰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钢结构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一座电锅炉厂房、同时扩建500kv配电装置,锅炉厂房为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屋顶采用钢屋架、压型钢板夹芯板屋面板,钢结构需进行防火刷漆。(要求工厂加工后采购成品现场安装)。500kv配电采用门型架形式。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华能电厂
2.3采购内容:本项目锅炉厂房使用的压型钢板屋面、钢屋架、钢支撑、其他钢结构、钢结构防火、500kv配电装置型刚构(支)架等所有施工内容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总报价的2.5%,包含于总报价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采购人供应的主要材料:无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4日
2.6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电力行业及华能企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缺陷责任期:从本钢结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应答人为独立法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类似项目至少一项。
3.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3.5项目经理资格: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与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工资或社保证明复印件,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