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城街道龙泉光伏电站148.2KW组件移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
沂城街道龙泉光伏电站148.2KW组件移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2024-1106
项目名称:沂城街道龙泉光伏电站148.2KW组件移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沂城街道龙泉光伏电站148.2KW组件移机项目 1 龙泉光伏电站148.2KW组件移机 20.00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所提供服务和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2)各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临沂市。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3)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且一次性提交完整,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资料留存备查,不予退还。验证通过,方可购买磋商文件。以上已验证通过的原件,开标时除磋商文件另有约定外无需再次提交原件。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临沂市。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临沂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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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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