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社区老茶厂、猪舍拆除平整地块 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9

第一社区老茶厂、猪舍拆除平整地块 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人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侨兴街道办事处第一社区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doc下载附件

受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侨兴街道办事处第一社区(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第一社区老茶厂、猪舍拆除平整地块工程(项目编号:GDZC2024SW00ZC049)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一社区老茶厂、猪舍拆除平整地块工程。

2、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贰万伍仟玖佰叁拾肆元肆角陆分 (¥625934.46元),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工期:合同签订日起60个日历天内竣工。

4、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与售后服务的要求按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未提供信用承诺函,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未提供信用承诺函,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未提供信用承诺函,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六个月其中一月的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公章)。【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未提供信用承诺函,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未提供信用承诺函,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未提供信用承诺函,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未提供信用承诺函,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声明函。【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未提供信用承诺函,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5、参与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备注:报名需要的资料

1、请供应商(承包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承包商)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购谈判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领购谈判文件经办人

①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一式二份,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按顺序编制页码且装订成册并逐页盖章到现场报名。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 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陆丰市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五、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陆丰市。                

六、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3日15时00分

七、谈判地点:陆丰市。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五、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陆丰市。                

六、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3日15时00分

七、谈判地点:陆丰市。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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