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区分行本部营业用房电梯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本部营业用房需求,现需对原有的4台芬兰通力电梯(型号为:KONE MiniSpace/PT 18/30-19,载重1350KG,速度3.0m/s;层站:DT6/DT9:36层18站;DT7/DT8:36层/21站;控制方式:两两并联;)目的楼层功能设备及电梯远程监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包括深化设计、供货、包装运输(装卸)至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第三方检测、售后服务等进行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能力,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及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竞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标。
6.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竞标。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原厂与代理商等存在价格控制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标。
9.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供应商中承担货物供货的供应商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两者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需要提供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明确授权方、被授权方、项目名称)。
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资格或者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1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电梯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等级为A2级(含A2级)以上;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应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等级为A2级(含A2级)以上。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1.项目报名时间: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的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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