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连锁零售行业供应链案例及集邮供应链优化建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460SCCZAJ22
三、项目概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采购内容:采购“连锁零售行业供应链案例及集邮供应链优化建议咨询服务”。注: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7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须承诺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8.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9.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2项数字供应链相关服务(含数字供应链转型咨询、数字供应链规划、数字供应链实施等)的成功案例(含为其他企业提供的咨询服务或由其他单位委托开展的研究课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27万元。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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