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一部区域能源管理节能服务项目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一部区域能源管理节能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平财采计[2024]000286号
3、采购代理编号:ZCZB-P
4、采购预算:180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办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约期:2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8000000
能源管理服务
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一部工作区域及附属用房内的所有水、电、燃气能耗金额总和以及中央空调系统运维值守、中央空调末端清洗;层流设备运维值守、模块机运维、锅炉设备(蒸汽发生器及热水机组)、空气能、亮化照明系统等所有后勤设备运行、维护、维修、能源供应服务等。
1
180000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9:00至17:30,(请登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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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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