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两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应城一中泵站水机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中铁建港航局集团生态环境建设(湖北)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TJ-HBJS-CS-20241106
2、项目名称:应城市两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应城一中泵站水机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
3、预算金额:320477.07元
4、最高限价:320477.07元
5、采购需求:应城市两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应城一中泵站水机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
(具体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满足进度要求,具体期限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在合同中约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网页查询截图。最终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及采购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和相关承诺。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1)拟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和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参加报名及投标活动,不得更换(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存备查,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14时0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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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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