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HS16-02-32a地块项目(滨建潮映府)户内燃气工程等城市管网安装工程招标
建设规模:宁波市江北区金钻路(再生水厂配套段-宝轴路)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290m;宁波市江北区姚江新区B区块部分配套道路(纬一路、纬三路、经三路、经四路、经三路西侧16m支路)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1440m;宁波市江北区姚江新区纬二路(金山路-河滩浦河)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1010m;宁波市江北区姚江新区经二路(纬二路-云飞路)及纬四路(经一路-经二路)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665m;宁波市海曙区HS16-02-32a地块项目(滨建潮映府)户内燃气工程454户、庭院燃气工程约940m。
招标控制价:1153412元。
计划工期:户内、庭院管道工期与房产工期一致;道路管道工期与市政工期同步,人行道结构层施工以前完成。
招标范围:户内、庭院燃气管道安装;道路燃气工程中压管道安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GB1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须提供一线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单或雇主责任险保险保单(人均最高保额或人均最高赔偿限额不低于40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2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与当前岗位一致。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该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1月1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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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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