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库区犟河流域张湾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犟河流域张湾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4〕1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8.31%,其它:41.69%。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花果街道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工程、污染底泥处置工程、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具体如下:1.污水管网工程:铺设DN300污水干管18517米。2.污染底泥处置工程:污染底泥生态处置总计170740立方米。3.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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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交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6
合同估算价:8757.0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雨污分流或排水工程或雨水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5)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时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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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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