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客车停留存放场所增设两处微型消防站项目项目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客车停留存放场所增设两处微型消防站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需在两个客车停留存放场所(温州客整所、台州客整所)增设两处微型消防站(共计增设四处微型消防站),以满足客车停留存放场所的消防需求。微型消防站材料配件及产品规格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供货方式为分批供货,供应商在我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业绩要求:响应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期间)消防设备设施供货业绩证明(提供采购合同影印件,取得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11-1522:00至2024-11-1923:59。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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