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4年-2027年塔类工程地勘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铁塔2024年-2027年塔类工程地勘服务,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或合同金额消耗完毕为止(以先到达的时间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为含税总金额530万。(该预估规模含税总金额按照增值税税率6%测算,实际税率以中标人填报为准)。
采购内容及范围如下:
根据设计方案、设计要求及工程特点,采用综合勘探的手段,在遵循有关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已有地质资料,合理布置勘探工作量,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拟建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做出定性和定量评价,出具相应勘察报告。本项目各项限价如下:
序号 内容 预估站址数量 单位 基准不含税单价(元/站)
1 工程地质勘察-A类 67 站 5000
2 工程地质勘察B类 2199 站 2121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3)服务地点:重庆铁塔市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所辖区域。
(4)服务能力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1.2服务交付周期要求:自具体项目业主下达单个站点需求之日起【3个日历天】完成【地质勘察工作】,并递交电子版【地勘报告】,【10个日历天内】递交正式的完整的纸质版【地勘报告】。紧急订单要求自单个需求下达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提交电子版【地勘报告】,【7个日历天内】递交正式的完整的纸质版【地勘报告】。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
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 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2.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提供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扫描件、由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局出具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且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2)提供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2.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2022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同类项目(同类项目认定范围:地质勘查类)的服务业绩至少1例,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如有)、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一例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国家税务局网站查验记录截图(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2)在满足(1的情况下)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标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但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金额作为评标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5其他承诺: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人,并承诺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保险持续有效。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本项目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2.7投标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9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并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管理范围。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4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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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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