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丽苑阳光城小区物业招标
(招标编号:NMXZ-202413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丽苑阳光城小区物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丽苑阳光城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占地面积:193125平米,绿化率43%,共有住宅楼38栋,其中步梯楼22栋, 电梯楼16栋,住户1631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市丽苑阳光城小区物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市丽苑阳光城小区物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服务。
2.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案由-刑事案由- 贪污贿赂罪-行贿罪)。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合格后获取(1)报名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承诺书。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无需装订),资料提供不齐全不予 接收,资料复印件的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本项目 只接受现场报名。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丽苑阳光城小区物业项目
2、项目编号:NMXZ-2024139
3、项目地点:新城区海拉尔东路33号
4、招标规模占地面积193125平米,绿化率43%,共有住宅楼38栋,其中步梯楼22栋, 电梯楼16栋,住户1631户。 5、物业服务费最高收费标准:
(1)住宅物业无电梯:0.6元/平米/月:
(2)住宅物业多层有电梯:1.0元/平米/月;
(3)住宅物业高层有电梯:1.2元/平米/月;
(4)商业物业:2.5元/平米/月:
(5)非住宅类:1.5元/平米/月。
6、服务期限: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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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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