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管理部10个项目电能计量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期限
信息服务费(元)
新疆管理部10个项目电能计量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新疆管理部10个项目进行电能表、电能量采集终端装置升级改造,并接入所在区域新疆能源化工集控中心抄表系统及辅助决策系统。改造完成后电能表需满足电量统计精确至小数点后四位、满足(尖峰、峰、平、谷、深谷)5个时段电量统计、满足新疆地区电网现货交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后,质保期1年。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基本资格要求
专项资格要求
新疆管理部10个项目电能计量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三标体系认证,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投标人须提供用于本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授权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3个电能表或电能量采集终端供货或安装服务相关业绩(业绩以提供合同扫描件为准,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真实,无税务处罚情况,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证的近三年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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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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