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闵行燃机4号楼功能性恢复工程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上海市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服务期
信息服务费(元)
闵行燃机4号楼功能性恢复工程
对闵行燃机4号楼进行整体修缮,包含门窗安装、室内墙面和地面、楼内水、电、消防、网络恢复、屋顶防水层更新、外立面涂刷等修补工程。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条件
闵行燃机4号楼功能性恢复工程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装饰装修(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修缮工程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大于退休年龄,具有2年以上同类项目经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23: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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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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