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佳木斯市分行全辖员工体检项目招标
一、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行全辖员工体检服务,采购估算金额为67万元
1.2服务期限:1年
1.3最高限价:67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1.7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需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及完备的医疗设施及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能够为员工提供综合性体检服务。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近2年投标人承担过为机关、社会团体、大型企业等用户进行体检服务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核查结果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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