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垃圾吊及卸料平台运行招标
(招标编号: CTZX-202411116)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垃圾吊及卸料平台运行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垃圾吊及卸料平台运行服务项目,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及合同条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垃圾吊及卸料平台运行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08905)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垃圾吊及卸料平台运行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4年度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注:(1)-(3)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的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税务资质证明:提供能够证明其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般纳税人证明、纳税申报表等,并加盖对方单位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股权结构证明(格式自拟),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垃圾电厂服务业绩,业绩中必须包含垃圾吊操作服务项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 --- 2024年11月21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6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6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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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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