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煤七台河公司2024年省级煤矿安全补助项目资金第一次招标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煤七台河公司2024年省级煤矿安全补助项目资金第一次招标设备采购,招标人为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煤七台河公司2024年省级煤矿安全补助项目资金第一次招标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12个标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定向钻机
详见
招标文件
1台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详见
招标文件
2
煤矿瓦斯抽采监控系统补套
2套
3
安全监控及网络补套
1套
4
环形低速风硐
1套
5
免封孔瓦斯压力测定仪
1台
6
煤矿安全仪器装备
1台
7
密闭区火灾参数监测装置
1套
8
钢塑复合材料硬质风筒
1项
9
水害治理物探设备
1项
10
测绘设备
3台
11
矿用围岩动态与冲击地压监测系统补套
2套
12
煤岩动力灾害声电传感器
2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等状态。
3.3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矿安全认证的投标设备,制造商须具有MA国家煤矿安全标志使用证、完整的检验报告。不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矿安全认证的投标设备,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所投产品完整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4如果国家要求,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34号)”文件要求的CCC认证),有防爆要求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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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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