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招标编号:065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通过招标-常规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服务期3年。该项目为市局(公司)本部、卷烟物流中心、各县级局(营销部)提供保安服务。具体岗位配置及时间要求:市局(公司)本部2岗、卷烟物流中心东门2岗,东河局、土右局、固阳局、达茂局、白云局各1岗,24小时在岗;卷烟物流中心南门白天1岗,晚间2岗,24小时在岗;石拐局1岗,16小时在岗(节假日24小时在岗)。
2.2服务地点:包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本部、卷烟物流中心、各县级局(营销部)。
2.3服务期限: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符合下列规定: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公安部门批准认定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人员要求:以上岗位需持有保安员证书,每岗人数由投标人安排。其中市局(公司)本部、卷烟物流中心东门保安员还需持有四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3.8被列入行业内部存在行贿行为名单(即:行业或全区烟草商业企业行贿供应商名单以及行业其他省市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不被接受。相应措施适用于名单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3.9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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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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