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室外电力工程 招标
招标人 石河子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工程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经开备2023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电力工程进行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416362.22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七路以南、东七路以东
2.工程规模: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90234.10平方米(135.35亩),总建筑面积71736.83平方米。规划1~2#商业楼2栋,总建筑面积:26535.53㎡(六层);11~24#专业市场14栋,总建筑面积:45201.3㎡(二层)。
3.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计划工期
HDZB-GK(2024)-12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室外电力工程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该工程施工内容:由室外10KV电源引入箱式变电站及配电室;变压器-800KVA 2台、变压器-1250KVA 2台、高低压成套配电柜数台,埋地穿管电缆ZR-YJV22-8.7/15kV-3*300、ZR-YJV22-8.7/15kV-3*95、电缆保护管等施工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16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要求:1)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2)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成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2021年至2023年);注册时间不满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注册时间起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注册时间不满足一年的,需提近期的企业财务报表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有效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企业资质证书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证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经法人印章并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6日16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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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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