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及碳排放综合在线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能源及碳排放综合在线管理系统部署工作的通知》(中船质安环发〔2023〕1170号)的要求,为提高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信息化实测水平,加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能力建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拟开展《能源及碳排放综合在线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招标编号:0613-246012156023。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
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能源及碳排放综合在线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要求:
建设一套完善的能源及碳排放综合在线管理系统,对招标人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相关数据实时传输至中船集团系统平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0天内系统所有物料到货,并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4.项目实施地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衡山路10号总部及下辖各园区
5.本次投标价格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产品应提供单项报价及总价。报价包括至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的系统建设所需所有物料费、运输费,系统安装调试费、试运行费、保险费、培训费、税费等完成本系统建设所需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承担任何相关此类手续的办理和费用。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有违法违规、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重大经济刑事案件、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件的,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00到2024年11月20日16:00:00(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进行供应商注册);
(3)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进行标书费用支付,费用为600元/标(包);售后不退。(开具发票请提供: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13时30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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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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