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石林分公司2025年至2027年烟叶站点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ZZ2402082B050431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石林分公司2025年至2027年烟叶站点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石林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石林分公司2025年至2027年烟叶站点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服务内容: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石林分公司所属烟叶收购站点的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烟叶打包机、小型打包机、高压微雾加湿器、超声波加湿器、输送机、小推车等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障各种设备正常运转。
2.4服务期限:三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石林分公司所属烟叶收购站点。
2.6合同签订:合同一签三年,一年一评价。评价不合格,招标人将不履行下一年度合同,有权终止合同。在服务期限内,如遇法律法规修改或招标人所属行业政策调整不能再使用“一招三年”采购模式,以及因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等变动较大或招标人另有需要的,招标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7质量标准:在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项目概算(含税):450000.00元/年,总计1350000.00元。具体金额以招标人年度下达预算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除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外还应出具法人单位授权委托证明;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服务经验、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书)。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6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3.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以上网站及名单查询结果为准,评审时将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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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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