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氨水(11月计划)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氨水(11月计划)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0万元,招标人为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氨水(11月计划)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氨水(11月计划)采购项目。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划数量(吨)
1
氨水
浓度20%,无杂质
1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国内企业单位,或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国内企业;
2、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要求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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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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