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2024年11月至2027年11月)规划编制招标
一、招标条件
对“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2024年11月至2027年11月)规划编制”采用招标的方式面向全国进行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2024年11月至2027年11月)规划编制
2、项目编号:哈产委
3、招标方式:招标
4、资金来源:采用由企业自筹、国开行贷款、政府专项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中央预算内配套资金等方面资金组成
5、服务内容:规划编制(控详规划、控详调整、详细方案调整、日照分析、道路设计、管网综合)(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成果并提交报告审核通过。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投标限价:本项目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依据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行业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黑城规协(2016)第2号),并考虑市场价,按70%折扣的费用标准作为投标限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至少连续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查询”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先后顺序为准);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不得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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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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