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浙江公司某医院数字化医院二期(智能随访)招标
1.项目合作
1.1合作内容:项目所需的智能随访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服务地点:浙江省。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入选供应商数量为1个。
注:本项目是为选择中国电信浙江公司某项目的标前合作伙伴,若前向不中标,将不与合作伙伴签订本项目合同;如中国电信浙江公司最终与客户签订前向合同,将和本次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以最终谈判金额为准。
1.4本项目设置最高竞选限价,最高竞选限价详见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竞选人竞选报价高于最高竞选限价的,其竞选将被否决。
2.竞选人资格要求
2.1竞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合作伙伴选择人和代理机构。
2.2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选。
2.3本次合作伙伴选择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2.4本次合作伙伴选择不接受代理商竞选。
2.5竞选人应承诺成为合作伙伴后向选择人开具符合选择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竞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选择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竞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入围、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竞选人及其竞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合作伙伴选择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竞选人,其竞选将被否决。
4.选择文件获取
4.1选择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选择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含快递费)。
5.竞选文件的递交
5.1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竞选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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