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主城区(含部分规划区)共享电单车运营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理洪雅县主城区(含部分规划区)共享电单车运营遴选项目的遴选。现邀请符合条件的遴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遴选。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主城区(含部分规划区)共享电单车运营遴选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一个包。
三、遴选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一)遴选申请人资格和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遴选人根据遴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7.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和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法人。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遴选申请文件均由遴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遴选的,则可不提供)。
3、按代理机构要求获取遴选文件的遴选申请人名单(本项由代理机构提供,遴选申请人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四、遴选文件邀请方式及报名方式:
(一)获取遴选文件的时间期限:遴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下午 17:00: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遴选文件的地点通过网络领取,逾期不售。
(三)报名及遴选文件获取:
1.网上报名的遴选申请人按下述流程完成报名手续:
1.1遴选申请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获取报名登记表。
注:遴选申请人需要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符合规范要求的所有报名资料并完成报名费用缴纳,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递交及报名费用缴纳)。如遴选申请人未按此流程报名导致报名未成功的,由遴选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2.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遴选文件售后不退,遴选资格不得转让)。
(四)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以开标室现场监控时间为准)。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遴选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实质性要求)
(二)超过遴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遴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三)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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