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丙烯腈物流运输招标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丙烯腈物流运输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运输路线1:吉林石化-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罐区运量:2000吨/年(以实际发生为准)运输路线2:天辰齐翔-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罐区运量:2000吨/年(以实际发生为准)运输路线3:辽宁金发-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罐区运量:1000吨/年(以实际发生为准)运输路线4:裕龙石化-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罐区运量:1000吨/年(以实际发生为准)运输路线5:中石化英利士-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罐区运量:1000吨/年(以实际发生为准)运输路线6:利华益--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厂罐区运量:1000吨/年(以实际发生为准)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丙烯腈物流运输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00005118000739)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丙烯腈物流运输招标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5)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6)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负责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
(7)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和6类);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当地安监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相关营运资质。
(8)投标人须具有运输业务实体,全部车辆为自有车辆,自有车辆必须在8辆以上(含8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自有车辆明细表和全部自有车辆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
用车辆须车况良好,保险公司全部承保,承保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物流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等在有效期内;所有运输车辆排放须满足国五及以上(以车辆行驶证及车辆对应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行驶证、车辆对应的相关证明文件、营运证和驾驶证,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司机的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的不少于开标前3个月的缴费证明)
(9)投标人须承诺使用的运输车辆符合国家交通部门的相关车辆管理、检验、运输等规定,不得使用非法改装、证照不全等非法车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使用的运输车辆须经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同)认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SGS认证复印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具有良好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处理结果(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5)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且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的证书员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16)投标人应具有质量控制、经营权人须为投标人的证书员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应具备自己的车辆调度监控中心,所有承运车辆需安装有GPS定位系统或北斗定位系统(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 2024年11月2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的期间内每天,上午09:30-11:30时及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投标人公司名和项目名”至邮箱,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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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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