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深水清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安装工程(曝气系统)采购公告
一、项目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滕州市深水清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安装工程(曝气系统)。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小写:¥520000.00元)。
4.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小写:¥52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范围内曝气系统的曝气头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且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制造商与其合法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安装资质,可采取以下方式投标(三选一):①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本次招标范围内曝气系统的曝气头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与具有相应安装资格条件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a.被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b.被委托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c.投标人与被委托安装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注:若投标人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须同时提供该单位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投标条件:
(1)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近3年内(从招标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1月18日14:00至2024年11月25日12:00止,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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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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