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置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0614SY2410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中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置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50万元,招标人为沈阳新基三谷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投资:41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中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置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中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置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等级及
范围: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资格要求。
①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资
质;
②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者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 则任命书由牵头人出具),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
2.2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证),无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拟投报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
情形之一:①有在建工程(有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 员的情形);②有已中标未开工工程;③有已签合同未开工工程④有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
名的工程。
注: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
3.信誉要求:
3.1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2联合体各方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 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 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 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
5.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
5.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 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 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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