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新长车务段2025-2027年度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检测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新长车务段2025-2027年度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已通过本单位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审批编号:XCCW-ZH-TZ-XK-2024-000339-01审批,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长车务段负责本项目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地点:新长车务段管内。
2.2项目内容:新长车务段、扬州东站、高邮站、高邮北站、宝应站、淮安东站、宿迁站、涟水站、阜宁南站、盐城站、盐城大丰站、如皋南站、殷庄站、扬州站、南通西站、南通站、姜堰站、启东站、海门站、东台站、袁北站、盐城北站、淮安站、泗阳站、泗洪站、沭阳站、淮安南站、阜宁站、建湖站、海安站、仪征站、六合站、泰州站等生产生活用房(包括存车场等地点消防设施设备);泗洪站站房消防泵房、设备、设施等维保;淮安东存车场室外消火栓,盐城存车场室外消火栓,扬州存车场室外消火栓,泰州存车场室外消火栓等每月维保1次。
2.3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委外的发包形式,项目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等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6%):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2.4工期:
本项目要求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完成。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近2年铁路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与保养业绩或类似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或发票或用户出具的良好履约证明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3.4投标人拟派驻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件,同时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
(2)施工人员须具备行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并提供相关人员公司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3)本项目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
(4)本项目中标人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防护员等)在上岗前须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2年内(2022年和2023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必须附声明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必须附声明书);
(7)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投标;
(9)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11)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1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投标供应商“黑名单”,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1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消防技术服务领域不存在消防监督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况;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必须附声明书)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期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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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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