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电网跨区跨省电力交易结构经济性分析与优化策略研究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华中分部(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华中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附件。
包名称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期/服务期
最高限价/预计金额
(万元)
报价
方式
项目类别名称
华中电网跨区跨省电力交易结构经济性分析与优化策略研究
近年来华中电网跨区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与现行政策规定相比有一定调整优化空间,同时第三监管周期华中电网核价电量与实际执行电量也存在一定差异。为了实现电力资源在华中区域的优化配置,有必要开展华中电网跨区跨省电力交易结构经济性分析与优化策略研究,结合华中区域电网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评估并提出华中电网跨区中长期与现货交易的最优经济性结构占比,设计出适宜于华中电网的跨区直流转送的跨省分配机制,为华中电网未来跨区直流通道建设、电力供需以及可再生能源消纳等目标规划提供优化对策与建议,助力华中电网的高质量发展。
1.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具有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技术咨询项目不少于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72.1
a.固定总价
9.其他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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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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