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泰和大道雨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纳雍县泰和大道雨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纳发改投【20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纳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DN1200聚氯乙烯(改性无水磷石膏)W型雨水排水管3911米(其中DN1000为988米,DN1200为2923米),雨水检查井82座,雨水口156座,雨水耳管2730米,八字形雨水排出口2座,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2.3项目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2963.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84.46万元,设计费用:120.49万元。
2.4计划总工期:34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00日历天;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过程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等全部内容。
2.5.2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试运行、竣工交付、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②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开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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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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