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智慧物流港冷库建设工程招标
本招标项目通苏嘉甬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莘七线、金厍路、周松线)项目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审发(2024)86、88、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苏嘉甬高铁位于长三角城市群中心地区江苏省和浙江省境内,为南北向铁路,线路起自南通市南通西站,向南跨过长江后,经过苏州市、嘉兴市后跨过杭州湾进入宁波市。为给通苏嘉甬铁路相交道路后续改扩建预留实施条件,确保相关节点与通苏嘉甬铁路同步建成,需对吴江区通苏嘉甬铁路相交道路3个公路节点进行改造,分别是:
(1)通苏嘉甬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莘七线),建设下穿通苏嘉甬铁路局部路段,路线全长约110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道路宽度32m,断面车道布置采用双向6车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道路110m及其相关配套工程。
(2)通苏嘉甬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金厍路),建设下穿通苏嘉甬铁路局部路段,路线全长约165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道路宽度33.5m,断面车道布置采用双向6车道,路口处3进3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道路165m及其相关配套工程。
(3)通苏嘉甬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周松线),建设下穿通苏嘉甬铁路局部路段,路线全长约360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道路为分幅断面,单幅宽度为18.5m,路基总宽度51.31~55.68m,断面车道布置采用双向6车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道路360m及其相关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通苏嘉甬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莘七线、金厍路、周松线)勘察设计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即TSJY-SJ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
(1)设计工作:上述通苏嘉甬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莘七线、金厍路、周松线)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等(含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与铁路部门方案对接审查、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
(2)勘察(测)工作包括:满足上述工作要求的相应勘察、测量工作;
(3)后续服务工作:包括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项目整个实施期间的对外宣传用的效果图和效果视频以及其他各类需要等相关工作。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
2.3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20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2)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直至取得施工图批复;
(3)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设计进度的要求;
(4)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5)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及参考资料;
(6)后续服务:按发包人要求委派项目成员配合现场施工。
3.投标人合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中的①②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涵盖下列①②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铁道行业甲(Ⅰ)级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铁道行业甲(Ⅰ)级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个。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上跨(或下穿)铁路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后同):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已完成的上跨(或下穿)铁路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最近3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2024年8月~2024年10月或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5)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类别:勘察设计,后同。);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铁道行业甲(Ⅰ)级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
(2)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3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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