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六批龙岩片区3处(土楼、大溪、稔田服务区)
2、项目编号:GSZ-2
3、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土楼、大溪、稔田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为新建充电基础设施、雨棚,从服务区配电房至充电设备的低压线路、设备安装、缺陷修复及保修等。
4、采购内容及要求
4.1采购内容、合同包划分及最高限价: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合同包施工承担内容
合同包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元)
1
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六批龙岩片区3处(土楼、大溪、稔田服务区)
建设25个充电车位、5座雨棚。包括材料设备采购(不含充电桩)、施工、机电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调度、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以及对本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采购人所需服务。具体以图纸为依据,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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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服务地点:福建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4.3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单位开工令下发之日起25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自本项目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止。
4.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规范要求。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和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应为供应商本单位)。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应注册在供应商所在单位。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存在竞争性磋商须知正文第3.1.2条款所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4)每个供应商可对1个合同包进行响应磋商,最多只能成交1个合同包。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
6、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磋商保证金的递交
7.1磋商保证金递交的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2024年11月24日17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
7.2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8、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8.1凡愿意参加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8.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合同包,竞争性磋商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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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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