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公管电仪中心堆取料机远程控制系统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公管电仪中心堆取料机远程控制系统招标,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公管电仪中心-堆取料机远程控制系统招标
2.1.2招标范围:
序号
需求单位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单位
数量
1
煤制油化工公管电仪中心
20001353
其他工业自动化系统-通用
套
1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
2.1.5交货地点:宁煤公司煤制油仓储配送中心。
2.1.6付款方式:全额银行电汇,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1.7质保期:合同货物验收合格后且安装调试运行正常之日起12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含数字煤场系统或堆取料机无人值守系统或煤场智能管控系统的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份,(若合同为工程或服务类合同包含业绩要求的供货内容亦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9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5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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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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