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房屋装饰改造项目中石化房屋装饰改造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房屋装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澄高行审备〔2024〕1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阴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石化房屋装饰改造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滨江开发区安全村
2.1.2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长山油库生活区北楼、南楼、食堂及门卫室装饰改造总面积2556平方米,主要为北楼三层、南楼二层、食堂及门卫室装修、安装、消防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526.12万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1月18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2年11月19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11月19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8月1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5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根据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委员会依法评审。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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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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