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京山片区工程监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
7、采购需求: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8、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从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至少完成过一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工环(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得超过2项;(4)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不得相互兼职,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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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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