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宜东中心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医疗设备招标
项目名称: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7,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采购包2: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采购包3: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响应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响应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产品生产制造企业,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产品经销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采购包2:
(1)(1)若响应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响应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产品生产制造企业,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产品经销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采购包3:
(1)(1)若响应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若响应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产品生产制造企业,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产品经销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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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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