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已由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徐发改核准〔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华龙源(徐闻)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招标人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BRR2
2.3项目概况
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徐闻东二项目)位于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以东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锦和镇陆岸27km,最远端距离陆岸57.6km。
徐闻东场址二水深约为10m~26m,规划场址面积为48km2。
场址南侧距离本次拟规划的徐闻东场址一3公里,海图显示场址南侧疑存雷区,场址东南侧边界充分考虑湛江港出港往东南进入定线制外航路的通行需求,南侧距离徐闻东三项目场址约10公里。
项目规模300MW(拟安装单机容量13-15MW固定式风机),单独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海上升压站位于本项目风场中间偏北位置。升压站通过1回220kV海缆送至
登陆点,送出海缆路由约44.0km,登陆点位于徐闻县锦和镇下海村一处砂质海滩上,本项目将通过租赁的方式配置30MW/60MWh的储能。陆上集控中心拟选在徐闻县锦和镇东南侧、白茅村及下湖仔东侧临海区域,本项目集控中心拟与徐闻东一集控中心联合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湛江电网。
2.4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
2.5招标范围
中核集团新华发电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手续(除前期阶段已完成的专题,其余所有专题报告、文件以及因项目实施各阶段设计方案调整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所造成的相关专题调整报告和文件等编制、评审及
获取批文)、全部勘察及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及供货到指定地点(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系统、塔筒及附件除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航标(含建设期及运营期)、海事监管(施工期警戒、应急守护)、海洋牧场、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满足当地政府对本项目的要求)、水上交通、海图更新、军方和政府部门组织的验收、设备调试(含并网服务、建模仿真、涉网试验等)、桩基检测(包括高应变检测)、安全质量环保监测检测、技术监督、试运行、缺陷责任期消缺、验收(含相关部门验收)、移交生产、机组通过竣工验收、达标投产、中核集团安全标准化达标、工程创优以及项目执行全过程的安全保障投入落实(安全保障投入必须保证专款专用),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个月(从开工时间至初步验收);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本项目里程碑节点如下:
里程碑节点
完成时间
首台风机基础施工
2025年4月30日
首台风机吊装完成
2025年5月30日
海上升压站吊装就位
2025年8月10日
陆上集控中心具备受电条件
2025年8月30日
全部风机吊装完成
2025年9月30日
海上升压站受电成功
2025年9月30日
首回路风机并网
2025年10月15日
全部风机并网
2025年12月30日
全部风机通过240h试运行
2026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类别包含承装、承试)。3.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至少1个已完成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注:①已完成指完工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今时间内;②合同范围应包含海上风机基础工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海上升压站工程、海缆敷设工程;③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并网证明材料或发包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担任过海上风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
(3)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海上风电工程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海上风电工程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需满足其相应资格要求),但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个人。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投标人拟派安全总监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具有海上风电工程安全总监或安全副总监任职经历。
(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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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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