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30000.00元/年
(4)最高限价:30000.00元/年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时间: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但合作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磋商文件
8、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出具日期:投标截止前10日内有效),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供应商履约能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投标文件格式);(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二、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9、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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