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恒奥A座及泰鹏大厦办公区、北京地区数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采购恒奥A座及泰鹏大厦办公区、北京地区数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履约时间:自甲方指定之日起,为期12个月。
3.履约地点:北京市。
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27万元(含税);其中物业管理服务事宜最高限价为813万元(含税)、消防管理服务事宜最高限价为14万元(含税)。
五、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注册资本实缴金额】投标人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注册资本实缴金额不低于1,7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招标或采购邀请发布日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公布的折算价计算),经营良好,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体现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报股东出资信息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报信息截图、或体现实缴注册资本内容的银行水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2.【类似业绩】投标人2021年以来应承接过政府、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国有金融机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全权委托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且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其他物业类型如:公寓、工业物业、酒店、休闲娱乐设施等不予认可;全权委托物业管理服务指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秩序维护与安全管理服务、环境卫生管理、设备维护与保养、客户服务、专项外包单位全面监管及考核等服务。其他如驻场物业顾问、物业顾问等将不予认可)。
3.【商业信誉】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的,其投标无效,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无潜在利益关系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存在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3年内从中国证监会或中国结算离职的情况”或承诺“存在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3年内从中国证监会或中国结算离职的情况,但上述离职人员无利用私人关系影响采购事项决策的情形”。
5.【保密承诺】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本地服务能力】投标人(含全资子公司)必须在北京设有常驻机构(提供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
8.【其他】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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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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