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项目-招标
受周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托,现就周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周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项目
1.2项目编号:ZGH-2024-1118-01
1.3建设地点: 周口市境内。
1.4项目总投资:约990万元
1.5计划工期:签合同后13日历天;
1.6招标范围:周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拟对2015年购买的198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动力电池进行更新,内容包括:动力电池组、安装附件、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项目;
1.7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当地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2.5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3.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09:00~11:30,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现场购买,500元/包,售后不退。
3.3报名时法人需要携带以下资料: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所有证书和证明材料,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4.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8日14时30分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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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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