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槽控机设备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整体进度:已立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扎哈淖尔工业园区计划工期:详见招标范围建设周期;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期/工期
信息技术服务费(元)
内蒙古公司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槽控机设备
购置槽控机264台
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方组织生产制造,总制造工期90天,第一批132台槽控机及其控制系统设备60天制作完成并具备发货条件,第二批132台槽控机30天制造完成并具备发货条件。每批次接招标方通知后发货,15日内到达施工现场,如遇特殊情况,经招标方批准交货期顺延。(根据施工计划,预计2025年6月1日开始交货)。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内蒙古公司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槽控机设备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铝电解槽控机控制系统(含不少于200台槽控机)成功销售业绩2个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到货验收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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