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京段)通州区项目腾退工作(于家务段)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腾退拆除工程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京段)通州区项目腾退工作(于家务段)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腾退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1.64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红线范围内(南刘庄村、吴寺村、小海字村、东华村小海字村、王各庄村)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腾退拆除(树木伐移,苗木清除),面积约287亩。项目最高单价限价:10元/平米,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京段)通州区项目腾退工作(于家务段)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腾退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京段)通州区项目腾退工作(于家务段)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腾退拆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审核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4)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等。
2.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将招标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3.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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