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平村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招标
下浮率(区间)4%(含)~6%(含),间隔(4%、4.5%、5%、5.5%、6%)。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建设规模:本项目坐落于金塘镇新道东路202号(村文化礼堂)及新道东路69号(卫平仓库用房)和蟠龙山路181号(河北仓库用房)。其中新道东路202号房顶面积为720平米,拟安装119.16kw光伏电站;新道东路69号房顶面积为200平米,拟安装33kw光伏电站;蟠龙山路181号房顶面积为330平米,拟安装54.6kw光伏电站。三处拟采购光伏发电板总面积1250平米预计总安装206.76kw光伏电站,年发电总量约20万度。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新设太阳能光伏板屋面,光伏逆变器,光伏电缆,电力电缆,桥架和支架等配套项目。
一、投标条件
1、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提供任职文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需求相应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拟派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职文件、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三类证书”等均真实有效。
5、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6、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投标诚信承诺。
7、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企业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并足以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情况。
二、招标文件获取
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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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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