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临溪河(华蓥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临溪河(华蓥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安市临溪河(华蓥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华发改投〔2020〕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2建设地点:华蓥市阳和镇、高兴镇。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阳和镇污水处理站上下游两岸生态河岸建设及水质净化(约1公里)、高兴物流园区污水处理厂下游段水质净化(约1.3公里)。
2.1.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1.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2建设地点:华蓥市阳和镇、高兴镇。
2.2.3建设内容及规模:阳和镇污水处理站上下游两岸生态河岸建设及水质净化(约1公里)、高兴物流园区污水处理厂下游段水质净化(约1.3公里)。
2.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资质,近/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R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4年11月21日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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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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