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2025年员工元旦慰问品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47.9万元;
4、产品名称:不超过500元/人标准提货券;
5、供货期: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供货;
6、供货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
7、采购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在元旦节日来临之际,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合肥市分行提供2025年元旦节日慰问品采购服务,供应商以无固定商品提货券的方式供货,每份提货券价值不低于500元,份数不超过958张,由采购人职工凭提货券自行选购。本项目预算不超过47.9万元,实际费用据实结算。
8、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除外)。
3、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上午8点30分到2024年11月27日下午17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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