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临港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船舶燃油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临港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船舶燃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临港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船舶О号、-10号柴油采购,预计一年船舶燃油加油量约1700吨土5%,以0号柴油为主,-10 号柴油根据气温酌情少量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船舶О号、-10号柴油采购,预计一年船舶燃油加油量约1700吨±5%,以0号柴油为主,-10 号柴油根据气温酌情少量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船舶О号、-10号柴油采购,预计一年船舶燃油加油量约1700吨±5%,以0号柴油为主,-10号柴油根据气温酌情少量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相关服务内容。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有安全与防治污染制度文件、应急预案、应急设备物资清单、输油软管耐压检测证明以及作业人员参加培训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通过船舶进行油料供受作业的,还应当提交船舶相关证书、船上油污应急计划、作业船舶油污责任保险凭证以及船员适任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
5、供油船舶具有“船舶燃油供应资质”并在天津海事局备案、《船舶防污染作业单位备案证明》、《港口经营许可证》(或相应备案回执)、船舶租赁协议(如为租赁船舶须提供)。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A.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三年,每年累计合同金额达到1000万元;B.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三年,每年累计供油量达到1000吨;
注:以上A、B两项中二选一,须提供合同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以后);
7、A.提供2021-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提供2021-2023年度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以上A、B两项中二选一;
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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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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